4月23日,《2025年度浙江省港口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已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上正式发布,相关申报工作将于5月8日开始。
申报时间
2025年度工程师个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5月8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11日。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
申报范围
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控股或参股企业现从事工程相关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与高技能人才,且现社保缴纳地在浙江省内。高技能人才申报需要符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相关条件。工程系列中明确需要考试的专业,需参加相关专业主管部门考试,不在本次评审范围。
申报流程
本次职称评审材料提交、审核、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全省统一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http://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人员在该系统完成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后,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并以逐级报送的原则进行上报中评委审核。
继续教育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是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的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自2023年起,2023-2025三年内,至少有2个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课不少于18学时、行业公需课不少于12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港口工程专业继续教育线下专业科目学时须不少于24学时)。未达到要求的,职称任职资格申报时间作相应延长。
高技能人才须在2024年参加高技能人员继续教育线下培训不少于12学时;2025年继续教育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已参加的技能培训学时视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
2024年通过考试或职称初定首次取得职称资格,2025年因岗位调整需申报转评工程师或不同细分专业工程师资格的,需满足2025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整,申报人需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对申报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违规处理
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由于单位审核不规范,提供虚假材料、同一事项前后或2人及以上提供的材料不一致、涉及排名材料排名混乱等,该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将一律不予采信。
注:技能人员可申报工程的职业: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工程机械维修工、电工、钳工、焊工、汽车维修工、物流服务师、船舶机匠、铁路制修工、轨道交通通信工等。关于本次港口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详细要求请查阅《2025年度浙江省港口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通知》。
素材提供 | 李瑞杰(教培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