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第六港区”综合服务平台
转港业务贡献度返还条款的通知
各位客户:
为加快推进“第六港区”建设,积极拓展全程物流公路转关、转港业务,提升“第六港区”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义乌港务公司决定从2021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3日,在仓储合作经营业务考核中确定“第六港区”综合服务平台转港业务贡献度返还条款。
返还条款具体测算标准为:
A类客户(综合单价>500元/年/平)收益贡献度=转港数量*50元/自然柜
B类客户(综合单价≤500元/年/平)收益贡献度=转港数量*40元/自然柜
诚挚邀请广大客户与我司展开进一步合作!
咨询电话:
营运操作部:0579-83800952
物流事业部:0579-89915918
本通知所有事项解释权归浙江义乌港务有限公司所有。
浙江义乌港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