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益卡乘车规定的公告
鉴于2019年公益卡(老年卡、残疾人卡)屡次借用他人、与年龄不符者使用等不良现象,为防止此现象再次发生,经公司研究,作出以下规定:
一、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须向驾驶员出示公益卡和身份证,必须是一人一卡一证,若只有出示公益卡乘车,不能享受免费乘车,须交付乘车费。
二、残疾人乘车,须向驾驶员出示公益卡和残疾人证,必须是一人一卡一证,若只有出示乘车卡乘车,不能享受免费乘车,须交付乘车费。
三、未办理公益卡的乘客,不享受优惠乘车,须尽早办理公益卡,方便出行。
我公司从2020年4月1日起执行此规定,望各位乘客遵守乘车秩序和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武强县凯铌斯新能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