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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IPO企业上会情况速览(6月26日—7月2日)

每周IPO企业上会情况速览(6月26日—7月2日) 念桐
20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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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7-07-04 青桐树网 2017年6月12日-6月16日,发审委首发上会8家,通过6家,未通过2家


2017年6月26日-6月30日,发审委首发上会8家,通过5家,未通过2家,暂缓表决1家。



主板发审企业概况及会议提出的主要问题


1、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

1989-10-27

省市

重庆市北碚区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拟上市交易所

主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邓勇

主营业务

从事药用玻璃管制瓶等药用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和产品品种结构是否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因素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执行重庆市和北碚区相关社会保险缴费政策的情况,2017年度重庆市和北碚区相关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发行人持续按照较低费率缴纳员工社会保险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2016年度发行人员工人数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人员费用减少对于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未将姜惠女士、邓秋晗先生认定为共同控制人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

2010-04-16

省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拟上市交易所

主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波



主营业务

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波及其配偶、其他直接和间接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查封的情形,与国开行签署的《债权保障协议》约定解除股权质押是否附条件,是否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2)发行人偿债能力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债务违约风险,是否存在潜在纠纷;(3)发行人将机器设备、子公司股权、电费收费权等财产用于抵押和质押,是否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4)相关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嘉泽第三风电厂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进展情况;(2)对鄯善楼兰风电场一期项目,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关于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鄯善楼兰风电场一期 49.5 兆瓦风电机组首次并网协调会纪要》的法律效力,是否为电网企业统一接入电网的意见,是否可以据此确认并网运行,与相关电网企业出具的意见形式及内容前后是否一致;(3)目前发行人在建的、筹建的风电场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4)相关信息及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发行人风力电场的建设、采购、项目运营由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主要供应商提供一站式服务。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主要供应商是否拥有开展一站式服务各项业务所需要的资质;(2)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采购的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3)发行人对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依赖。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相关协议的约定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运维服务费的计算标准、依据及调价机制;(2)2015年运行维护费调整的原因、依据和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运维服务的提供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运维服务费的计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的特殊利益安排;(4)《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运维服务费金额是否准确;(5)报告期对供应商提供发电量奖励的计算标准、依据及调整机制,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保持一致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的特殊利益安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延迟结转固定资产调节利润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通过)

设立时间

2001-05-17

省市

上海市长宁区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拟上市交易所

主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茆宇忠



主营业务

向客户提供企业信息系统解决方案的咨询、设计、开发、实施、运维等各类信息化产品和服务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客户集中且主要客户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烟集团)的原因及其商业合理性,是否属于行业共有特点;(2)上烟集团采购的方式和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发行人近三年高比例中标取得上烟集团项目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符合需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等规定;(3)发行人与上烟集团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报告期发行人与上烟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要合同条款、信用政策、结算及收款方式与其他主要客户相比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上烟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董监高人员、相关采购部门负责人员及其亲属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是否存在利益输送;(4)在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毛利率的情形下,发行人与上烟集团的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在烟草行业“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下,发行人产品和服务是否存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统一进行信息化建设而被取代的风险,发行人的有效防范和应对措施;(5)报告期各期末预收款项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发行人在报告期各期末是否存在突击增加收入的情况,发行人向上烟集团销售的真实性,发行人的在手订单以及来自上烟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订单情况,上烟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未来信息技术系统的需求和投入情况,发行人是否对上烟集团存在严重依赖,是否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影响,发行人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的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相关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向主要客户提供服务的定价机制及服务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特殊利益安排,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入账,是否存在由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为发行人垫付费用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2015年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对股份支付会计处理调整的理由和依据,对会计报表的影响,会计处理是否审慎,履行的批准程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有效性,相关信息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暂缓表决)

设立时间

2007-11-09

省市

北京市朝阳

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拟上市交易所

主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

土壤修复、水体(地表水、地下水)修复和生态修复在内的环境修复咨询、设计、工程承包等。

5、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

1995-08-11

省市

北京市大兴区

所属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拟上市交易所

主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冯宇霞,周志文

主营业务

从事以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为主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的销售业务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前身昭衍有限的分立及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通过分立取得相关资产的过程、程序,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损害发行人的权益;(2)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舒泰神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区别和联系,目前和历史上是否存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用情形;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形;(3)发行人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与舒泰神曾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4)舒泰神的资产来源于发行人前身,且2014年至2016年舒泰神分别为发行人第二、一、三大客户,舒泰神与发行人未纳入同一上市主体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的实质性障碍;(5)发行人与舒泰神之间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资产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舒泰神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并进行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的过程、依据和结论。

        2、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是否符合并已经获得使用活体动物进行实验的业务资质,相关业务是否经过有权部门的批准或者许可;(2)发行人业务是否因受动物保护组织的反对而受到重大影响;(3)发行人业务使用活体动物进行实验的业务是否符合《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发行人使用活体动物进行实验如何实现动物福利保护,是否存在虐待动物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和结论。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取得关联方业务是否采用市场化手段,分析比较相同专题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的价格差异,与关联方交易定价的具体方式以及付款约定方式是否与其他客户存在较大差异情况,说明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类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2)报告期内发行人完成的舒泰神的项目数量以及已签订合同未完成的数量是否与舒泰神的新药研发数量及进度相匹配;(3)量化分析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类关联交易毛利率均高于发行人相应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就发行人与关联方的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的实质性障碍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程序、依据和结论。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毛利率远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和合理性;(2)发行人毛利率与博济医药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意见。


中小板发审企业概况及会议提出的主要问题


       无。


创业板发审企业概况及会议提出的主要问题

1、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

2000-03-06

省市

山东省德州

所属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拟上市交易所

创业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庆华

主营业务

复合材料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

  1、报告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5,096.69万元、33,488.91万元、47,958.61万元,风电配套类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50%、69.87%、75.01%。(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风电配套设备更新的周期、国内外风力发电及输电市场的变化、客户采购后设备布置区域、风力发电相关上市公司业务变化情况等说明发行人销售风电配套类产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及稳定性;(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客户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中航惠腾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较大款项。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支付上述款项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支付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2、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46%、45.75%、45.78%,风电配套类毛利率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对同一客户不同报告期的同一产品销售毛利率、不同客户销售的同一类型产品毛利率、境内外客户销售毛利率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请发行人代表分析说明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2、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通过)

设立时间

2002-07-09

省市

西藏自治区拉萨

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拟上市交易所

创业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鸿

主营业务

一直为城市环保托管运营(含城市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城市污水的处理)、环保设施建设施工、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1、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存在以下情形:(1)发行人的部分会计凭证的制单、审核以及过账均为财务总监赵某一人操作;(2)发行人昌都分公司财务人员唐某于2015年2月17日从昌都市财政局领取现金支票后,除支付188,250元给环卫工人外,其余款项633,856元均私自挪用,而发行人直到2015年8月份才发现唐某挪用公款行为;(3)建筑施工项目未建立项目预算制度和体系,对于建筑施工项目财务核算不规范;(4)昂仁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工程跨期确认收入;(5)未计提安全生产费;(6)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权属不清楚,存在部分政府拥有实际产权的车辆登记在发行人名下的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行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281.89万元、1,368.37万元、1,786.63万元。发行人报告期高管薪酬总额逐年下降、董事长薪酬大幅下降。2016年管理费用中研发费用大幅下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1,153名员工中,仅为70名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占比为93.9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高管薪酬和研发费用大幅下降的原因,结合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说明发行人社保公积金的缴纳是否符合我国劳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

1994-03-01

省市

福建省福州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拟上市交易所

创业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钱有武,宋发兴,陈强,王劲军,卓秀者,季征南,林一文,卢庆议

主营业务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含规划咨询)、EPC工程总承包等电力工程技术服务。

       1、2013年3月5日,平潭卓成对发行人增资,增资后发行人整体估值3.5亿。按2013年12月股权转让价格折算发行人整体估值为7.5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在较短的时间内公司估值变化较大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对平潭卓成及其实际控制人的核查情况。

2、申报材料显示,博发投资收购483名实际出资人自愿选择退出股权的全部资金均来自股东的资本金投资、股东提供给博发投资、恒诚投资的借款、博发投资的外部借款以及2013年自永福有限取得的分红款;以上股东的资金来源为个人自有资金、个人房产抵押借款等。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资金的具体明细,是否支付利息;若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若未支付利息,是否符合商业逻辑,是否存在委托持股、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上述借款是否构成非法集资,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对资金来源的核查情况。

上海念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是一家专注于资本市场财务咨询服务的专业化、年轻化、全过程服务的咨询公司,业务方向主要致力于资本市场方向顶层方案设计及规范辅导的IPO方案设计及实施、与IPO相关的财务规范运作咨询、投融资及并购重组财务顾问、股权激励等领域。我们拥有财务、税务、投资、金融、法律多元化专业背景的年轻团队,由投行、会计师、律师、税务师等构成的人才队伍已达到近30人,拥有十余年服务资本市场经验,其中40%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拥有国家级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等顶尖财务专家,75%以上人员在具有证券资质事务所及四大从事IPO、并购重组、发债、新三板审计业务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国际视野及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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