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正式印发《关于加强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安全监管的通知》(海船舶[2017]257号)。该通知明确,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应当满足特定航线江海直达技术规范要求,满足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同时,明确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由中国船级社检验发证;船舶应在上海、浙江、江苏、长江海事局内选择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登记手续。该通知还要求,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应船舶法定检验规定,以及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等规定,加强对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和船舶安全配员监督检查,建立交叉安全检查工作机制,并要求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实施船舶航线报告制度,经营的航运公司应建立船舶动态跟踪制度、船舶应急反应机制等,该通知的出台规范了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安全管理,为江海直达运输提供安全保障。
自国家提出设立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以来,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建设,今年先后出台了《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建造规范》、《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则》、《关于推进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运输发展的意见》。期间,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舟山海事局,全力配合浙江海事局编制完成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配员、培训、考试等管理方法。目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已完成《内河船舶船员江海通航特定航线培训考试管理办法》、《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和《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表》(以上为暂名)征求意见工作。随着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在服务长江经济带战略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