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双份社保是无效的!还可能涉嫌骗保!究竟怎么回事?快跟企顺宝小编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重复参保?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

老邹在老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后来到北京工作后又参加了职工医保,这种情况就属于重复参保。
1.制度内重复参保,即在同一个医疗保险制度内,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
2.跨制度重复参保,即同时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比如我们举的老邹的例子。
其实自2020年起,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开始了逐渐清退重复参保工作。而在2022年5月,当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成后,各省市将重复参保再次拉上日程:
为切实做好重复参保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提高参保质量,目前该局正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清理医疗保险重复参保工作,预计将于6月20日前完成清理。
宁波市医保局明确,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后,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将对我市医保参保人员重复参保情况进行清理。
西安市正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为保障平台顺利运行和参保群众待遇不受影响,按照省医保局要求的“就高就新”原则,对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数据进行比对和治理。
很多重复参保的人员觉得,我缴纳了两份社保,岂不是退休时候能享受双重的待遇?其实不然!重复参保不能享受双重待遇,还可能会涉嫌骗保!
我们还以老邹为例:之前说老邹在老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后来到北京工作参加了职工医保。
如果他患病后在北京和老家两头报销的话,实际上是一种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医保部门将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老邹缴纳了两份社保,那么退休时候就可以领两份养老金么?
一个参保人只能享受一个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段参保年限不能合并计算,退休核定待遇时,会对重复缴费进行清退。重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由转入地清退,先办转移后办清退。
那么问题又来了,交了两份怎么算?被清退了会退钱吗?
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只保留一个个人账户,其他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由原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本人。
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参保的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利息一并退还给本人,相应的政府补贴按规定不予清退。
简单来说,就是按缴纳的最高的账户算,有城镇职工和城乡两种养老的,只算城镇的年限,并把城乡养老个人缴纳的部分退回。
之前我们说过,重复参保主要有制度内重复参保和跨制度重复参保两种情况,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和学籍地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则只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2、参保人在两地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应由本人确认保留常驻地的城乡居民医保。
3、在职职工在两地同时参加职工医保的,由用人单位依法如实确认参保人就业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由参保人本人在规定时限内终止重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4、在A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又在B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应由本人确认保留一地医保待遇,停止另一地的医保关系。
5、在A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又在B地因入职新单位参加了当地职工医保的,应由用人单位依法如实确认就业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6、在两地都办理了医保退休,应由本人确认保留一地医保退休待遇,停止另一地的医保关系。
7、在A地办理了医保退休后,又在B地继续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应暂停在职职工医保关系,保留职工医保退休关系。
1、参保人同时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则保留职工医保。
2、在A地办理了职工医保退休后,又在B地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应暂停城乡居民医保关系,保留职工医保退休关系。
各省市退保手续其实都大同小异,这里以深圳为例,具体可以看一下当地的医保局:
https://sipub.sz.gov.cn/hspms/
进入“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登录个人业务办理→个人参保管理→个缴人员停保。
在医保自助服务终端操作:刷身份证/金融社保卡登录→社保业务→个人参保登记→个人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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