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都知道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但这些行为同样也属于虚开发票!也会被追究的!快跟企顺宝小编一起来看下!
01
虚开5份普票被查,直接移交公安机关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査局税务处理决定书(苏园税稽处[2021]132号)中显示,苏州某公司因虚开5份31万的普票被查,涉嫌虚开且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违法事实
2.根据对你单位上下游交易信息分析,你单位进销项货物严重背离、不匹配。
3.根据对你单位检査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情况数据分析,你单位存在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情形。
4.根据你单位报送的《企业存款账户报告表》和增值税发票信息有关银行账户信息,检查人员向相关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你单位所有已知银行账户及相关联人员个人账户(包括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银行账户)的银行流水账单,核对资金流。经查,你单位银行账户异常、交易资金不真实。
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你单位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对外开具的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上述发票金额合计310021.55元,税额合计9300.65元,定性为虚开,且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可以看出:
1.大数据!在大数据面前企业信息都是透明的!四流不一致、进销存异常分分钟就会被抓到!
2.千万不要不申报或者虚假申报,税局利用大数据和金税平台审核比对远比你想象的要简单!
3.只要企业有问题,私人账户、企业账户、其他相关人员的账户全都跑不了!
面对这种情况,有些“机智”的老板表示:既然大数据能查到,那我不开发票/介绍给别人收好处费行不行?继续往下看!
02
没有直接虚开发票也是违法的!
简单来说,除了直接虚开发票的行为外,以下行为都属于虚开发票: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虚开发票的后果
1)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
2)虚开发票金额累计数额为四十万以上;
3)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2、行政处罚
1.虚开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将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虚开发票金额超过1万元的,将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2010年第587号)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刑事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为一万元或者骗取国家税款五千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额每增加三千元或者实际骗取的税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不满一万元或者骗取国家税款不满五千元,情节严重的,可以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三十三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03
收到虚开发票怎么办?
1.重新获取符合规定的发票
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留存“善意取得”的证据
无法重新获取发票时,一定要留存“善意取得”的证据!
3)未支付手续费
3.税务处理一定要合规
无法重新获取发票时,除了留存“善意取得”的证据,税务的处理也一定要合规!
开票事小,涉税事大!因此,一定要加强发票的管理,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范,也许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给公司带来莫大的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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