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印发的《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国知发运字〔2024〕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我局拟建立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现就组织开展入库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培育对象
具有技术研发能力和专利产业化基础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等。
二、入库企业基本标准
(一)在我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二)原则上应具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单位等资格;
(三)主营业务原则上属于专利密集型产业(产业目录见附件4);
(四)主营产品的核心功能、制造方法等具有自研或引进的核心专利技术,原则上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规定完成专利产品备案;
(五)专利产业化率不低于50%;
(六)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10%或不低于500万元;
(七)有稳定的科研带头人和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不低于20%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八)拥有自主商标品牌,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九)具备涵盖制度、机构、人员、保障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十)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和各类重大事故、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等情况。
三、申报入库程序
(一)5月15日前,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和入库企业基本标准,遴选并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登录国家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网址:smes.patentnavi.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已经分配盘活系统账号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可以使用该账号密码登录并补充手机号信息,不用另外注册。
(二)5月20日前,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将本地区申报企业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省知识产权局联系人邮箱。
(三)省知识产权局对照各地区申报名单,对企业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并通过填报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动员。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是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重要部分,建立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请各地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做好《实施方案》解读,并认真对照入库企业基本标准,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
(二)做好申报指导。请各地知识产权局认真研究有关程序指引,指导企业在国家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中进行注册和申报,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三)做好入库培育。请各地知识产权局按照《实施方案》关于培育样板企业的要求,面向入库企业开展重点培育,按需匹配支持政策,充分运用专利预审服务、专利导航服务、专利转化服务、投融资精准服务、资本市场服务等政策资源,帮助企业提高专利产业化效果,着力打造一批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中小企业样板。对于专利产业化成效突出的入库企业,我局将优先推荐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联系人:产业促进处 赵丹丹
电话:025-83236375
邮箱:zhaodd_zscq@js.gov.cn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