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你要知道这些事
#01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撤销;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修改或撤销。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或撤销遵循修改优先原则;确定不能修改的,予以撤销。
可以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撤销手续的情形:
对应上述不同原因,企业需针对性向海关提供的材料分别如下:
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申报内容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当事人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和下列材料:
(一)可以证明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证明文书;
(二)详细情况说明;
(三)其他证明材料。
海关未发现报关人员存在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可以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不予修改或者撤销的,海关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且说明理由。
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后,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要保持一致。
#02
当海关发现当事人申报有误需要修改或撤销时,会采取方式主动要求当事人修改或撤销报关单。如果当事人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海关会直接撤销相应的电子数据哦!
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需要修改或者撤销,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主动要求当事人修改或者撤销:
(一)将电子数据报关单退回,并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和要求,当事人应当按照海关要求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不得对报关单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二)向当事人制发《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通知当事人要求修改或者撤销的内容,当事人应当在5日内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的内容进行确认,确认后海关完成对报关单的修改或者撤销。
#03
除不可抗力外,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直接撤销相应的电子数据报关单:
1.海关将电子数据报关单退回修改,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重新发送的;
2.对以有纸方式申报的报关单,海关处置完电子数据报关单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递交纸质报关单的;
3.出口货物申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运抵的;
4.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 示
■ 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以及涉嫌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进出口货物,在办结相关手续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及其电子数据。
·联 系 方 式·
副总经理:
彭先生 +86-177 7315 2008
市场总监:
邓先生 +86-181 6610 2896
商 务 部
曾小姐:
+86-185 6563 7338
高先生:
+86-156 7423 8772
业 务 部
宋小姐:
+86-186 5926 6217
易小姐:
+86-173 3662 2503
陈先生:
+86-186 6432 2964
祝先生:
+86-137 1708 3236
商 贸 部
向小姐:
+86-135 7417 1257
· 公司地址导航 ·
END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丨 整理:欧亚新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