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第二周起,装运危险货物的内河船舶将允许在鹿特丹港的约50个混合泊位停泊。这将允许所谓的锥形船(以指定货物危险类别的1或2个蓝色锥体命名)相互毗邻停泊,并靠近装载非危险货物的船舶。鹿特丹港管理局在过去一年半的试验中获得了这方面的经验,港口和内河航运业发现试点结果非常积极。
由于港口区域需要更多的泊位容量,港务局长将允许在大约50个泊位混合停泊。因此,港务局期望修订目前正在实施的《内河航道警察条例》(BPR)。对BPR的修订更明确地允许运载1个或2个锥体危险货物的船舶之间、运载危险货物与不运载危险货物的船舶之间偏离安全距离。在实施过程中,内河航运业正在借鉴鹿特丹已经取得的混合停泊的成功经验。BPR修正案预计将于2023-2024年生效。
混合停泊符合鹿特丹港管理局的政策,即尽可能有效地利用港口现有空间,为内陆航运创造更多泊位。鹿特丹港口即将允许混合停泊的泊位由港务局、内陆航运业等协商确定。
为确保安全性,并非所有内陆船舶都允许使用混合泊位,同时某些活动也会被禁止。如导致火花的吸烟和明火的活动、加注液化天然气或甲醇的工作等。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需要报告相关信息,例如在IVS next(内陆航运信息和跟踪系统)中报告危险货物情况。2022年“混合停泊”行政规则中规定了允许混合停泊的所有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