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47个国家提交的一项新提案,承运人应为每吨二氧化碳缴纳最高150美元的碳税。碳税所获得的资金将被纳入国际海事组织温室气体战略实施基金,为能源转型提供融资支持。
47个国家包括许多世界领先的航运国家以及欧盟委员会,现提议对全球航运船队的温室气体排放征收高额气候税。根据提交给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 (IMO) 的提案,各国提议从2028年起对每吨二氧化碳排放征收最高150美元的气候税。
碳税所获得的资金将被纳入一个数十亿美元的基金,即国际海事组织温室气体战略实施基金,该基金将支持零排放或低排放替代燃料的生产以及加注基础设施提供融资支持。
国际航运公会(ICS)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业界完全支持国际海事组织采用全球航运业温室气体定价机制。这个广泛联盟提出的联合文本是一个务实的解决方案,也是激励航运业实现快速能源转型的最有效方式,以实现国际海事组织商定的到2050年前后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
国际航运公会(ICS)的新闻稿称:“我们非常高兴如此庞大且多元化的国家集团现在坚定支持海运碳收费的共同举措。这项拟议的联合文本经过了艰苦的斗争,并且广泛基于ICS在过去十年中一直倡导的想法。” 提案的最终目标是对化石燃料征税,从而缩小船用油与甲醇或氨等更昂贵的替代品之间的价格差距,此举旨在增加对清洁燃料的需求。
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3届会议将于4月份召开,此次会议将决定航运业如何成功实现其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的计划,以及在未来几年实现雄心勃勃的中期目标。提案中提出的每吨二氧化碳当量 (CO2e) 的税收规模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该提案提出了三种可能的费率,最高为每吨二氧化碳150美元。
根据该提案,“年度温室气体征税应按生命周期每吨二氧化碳当量18.75美元、100美元和150美元费率确定。” “从2028年起,每艘船舶应根据上一日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12个月期间内船用燃料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征收年度温室气体税。”
对于未来的国际海事组织基金应如何分配尚未达成共识。新提案表明,MEPC83可以决定采取两种资金分配方式:要么“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能源转型”,要么将资助“所有国家”的能源转型。该项提案得到了希腊、日本、韩国和英国等主要航运国的支持,也得到了巴哈马、利比里亚、马绍尔群岛和巴拿马等世界上最大的船旗国、所有欧盟国家和欧盟委员会、其他非洲国家如尼日利亚和肯尼亚,以及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岛屿国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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