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申报中
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截止时间:7月8日起至7月18日
资助方式:政策
1.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
3.企业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日期从2018年1月1日起算;
4.为申报年上一年度首次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为申报年上一年度首次从宝安区外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在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的企业。
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级奖励
截止时间:7月4日起至7月17日
资助方式:政策
2018年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级奖补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