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合作资助事项及地方配套
申报时间:2021-08-10/ 2021-09-10
资助资金:3000万元
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资助事项及地方配套)项目对企业符合条件并实际发生的前期费用、贷款利息贴息、海外投资保险保费、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合作联络服务深圳分平台等支持项目进行资助。
1.前期费用支持项目
2.贷款利息贴息支持项目
3.资源回运运保费支持项目
4.海外投资保险保费支持项目
5.海外安全保障费用支持项目
6.境外疫情防护用品采购费支持项目
7.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深圳分平台支持项目
8.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支持项目
9.对外劳务合作及相关公共服务支持项目
1.对企业已支付完成的前期费用、贷款利息贴息、资源回运运保费、海外投资保险保费、海外安全保障费用、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合作联络服务深圳分平台等支持项目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家企业年度资助不超过3000万元。
2.以外币支付相关费用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依据,折算为人民币计算及资助。
服务贸易事项
申报时间:2021-08-6/ 2021-08-20
资助资金:500万元
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项目支持内容主要包括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重点服务进口、技术出口业务和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包括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提升研发创新水平资助、离岸服务外包贴息)。最高资助金额为500万元。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扶持事项
申报时间:2021-08-13/ 2021-08-25
资助资金:300万元
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是针对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服务进口、技术出口贴息、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提升研发创新水平资助、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事项、国家进口贴息事项等项目进行资助。
支持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具备一定实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独立站销售渠道开拓海外市场,通过提升数字化水平强化市场开拓能力,通过建设海外仓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助事项
申报时间:2021-08-10/ 2021-09-10
资助资金:50万元
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助事项)项目支持内容有:境外专利申请项目、境外商标注册项目、管理体系认证项目、境外展览会项目。
促进外贸稳中提质,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动企业优化市场布局,帮助外贸(服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加境外线上线下展会。支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同等条件下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地区和企业适度倾斜。
(一)支持内容
1.境外展览会项目
支持内容为展位费,包括场地和基本搭建(基本展台、桌椅、照明、开口)。其中传统市场国别(地区)按照50%给予支持,新兴市场国别(地区)按照70%给予支持。
2.线上展会项目
支持内容为线上展会展位费,对于企业参加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并公布的“粤贸全球”线上展览平台和2020年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组展单位所组织的网上展会,按照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每个线上平台最多支持1个项目。
(二)支持标准
1.单家企业年度资助不超过50万元。
2.以外币支付相关费用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1年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依据,折算为人民币计算及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