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货运行业视频新闻引发热议。一货车司机拉着一车苹果经过高速收费站时,因一块篷布不免过路费。视频中,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称:篷布不是农产品,不符合绿通车辆判断标准。最终,司机缴完过路费离开了。
王先生称,篷布只有40斤,占两筐苹果大,车上总共有1025件苹果。对此广州大广高速工作人员称:当地文件规定货物不能与鲜活农产品同装,具体情况有专人跟进。
一天时间不到,此事迅速上了热搜,高速公路管理方也迅速回应。2日上午,大广高速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是严格按规定处理,政策没有问题,出于人性化考虑,退还了该笔费用。
给鲜活农产品免收过路费,这本来是国家的好政策,是为了惠民。但很多时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被念歪了经。正如网友热议的那样:按照收费站的说法,以后运输青菜不能带土,运输西瓜的时候不能带籽,运输鸡蛋的时候不能带鸡毛鸡粪。

3570元,或许在一些人看来不是什么大数目,但是在风里来雨里养家糊口的司机来看,都是汗水换来的辛苦钱。
因为在运输17吨苹果的车厢里放了一卷40斤的备用篷布,被收取3570元的过路费,显然不太合理,难怪货车司机委屈。然而,网络上也有不少声音认为,高速收费员严格执行政策没有问题。如果执法不严,产生破窗效应,一些运输公司可能会打起“绿色通道”政策的擦边球,故意逃费。
不难看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篷布与苹果算不算“混装”?“篷布不是鲜活农产品,哪怕只有一卷,也不能与苹果混装。”这是收费员的理解。显然,收费员强调的是“定性”。但从合理性的角度考虑,因为一卷篷布对整车苹果收费,显然不合情理。片面强调“混装”而忽视合理性,在政策执行中缺乏灵活性,难免显得有些不够人情。
由于没有清晰的边界,政策的可操作性就会打折扣,导致一线工作中存在争议,双方各执一词,政策执行“变味”,与“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的政策本意不符。
由此看来,主管部门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时应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消除模糊地带。比如,“混装”是个概括性很强的词语,与哪些物品放在一起、怎么放才算混装?混装的非鲜活农产品在数量上有没有限制?这些都应列出执行细则。此外,各地应建立健全政策执行监督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对“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绿色通道”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绿色通道”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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