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龙岗区“推动企业上规模-工业类”
申报时间:2024-05-28/2024-06-18
资助金额:10万元
a、在2022年底或2023年初新纳入龙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即从2023年2月及之后开始每月在国家统计系统报送相关月报表,如有疑问可咨询企业自身财务人员或统计员,或各街道办)。企业2023年全年的产值必须相比2022年实现了正增长(是否正增长以统计系统报表为准)。
b、曾经享受过任一年度龙岗区规模以上工业入库扶持、限额以上商业入库或者规模以上服务业入库扶持的企业,不符合申报条件。
c、企业在区外其他地区入库后再将统计关系迁入龙岗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d、2023年底新入库的规上工业企业(即企业从2024年2月及之后开始报送月报表),不属于本次扶持范围,其扶持将在以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