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般原产地证书(CO)
·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
· 专用原产地证书:金伯利进程证书、加工装配证书、转口证明书、烟草真实性证书、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等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19种



第一步:企业信息维护
根据《关于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36号)要求,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等申报系统申领原产地证书。
参考地址:登陆“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进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维护”模块自助维护企业信息。
温馨提示:2023年11月1日前已备案的企业,无需重新维护,可直接申领证书。如企业需要调转所属地,可在“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申请,由企业所属海关进行“调转确认”。
第二步:产品预审
生产型企业可申请产品预审,企业维护基本信息后,可以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产品预审申请,申报产品的HS编码、中英文名称、成本明细、生产工序等信息,便于确认其原产资格。
第三步:证书申报
申请人应在货物出口前或出口时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各类原产地证书的填制应当依据协定要求如实申报。
海关在审核原产地证书过程中,对原产地真实性或货物是否符合原产地标准开展审核,必要时可开展原产地核查。

第四步:证书签发
原产地证书审核通过后,对于可自助打印的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自行打印原产地证书;对于尚未开通自助打印的原产地证书,企业须使用针式打印机在申领的空白原产地证书上打印证书内容,根据要求签名并加盖企业中英文印章,到签证海关现场办理证书签发手续(注:同一份证书仅允许选择上述一种打印方式)。


资料来源:黄埔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