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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规知识问答—北京睿铭

政府采购法规知识问答—北京睿铭 北京睿铭
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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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政府采购法规知识问答—北京睿铭

1.政府釆购主体及采购范围包括哪些?

答: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且在采购预算起点金额以上的或者政府采购目录以外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问:2.实施政府采购的依据?

答:是的,根据新制度的要求,工作上产生的各种费用形成的票据,要事先经会计确认后,再进入报销审核审批程序。

3.《政府采购法》所称的采购行为有哪些?

答:按照厦门市财政局每年印发的《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规定,凡目录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

政采文件 | 厦财采〔2019〕36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4.如何界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范围?

答:

(1)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本法所称工程,是指由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但不包括网络工程、信息工程等与土建无关的项目。

(3)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它政府采购对象,包括专业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课题研究、运输、维修、培训、劳力等。


5.目前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有哪些?

答: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多种采购方式。

6.如何确定采购方式?

答:

(1)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不以会议纪要形式指定本应依法采用公开招标而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采购。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③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④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③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④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6)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7.什么是“等标期”?设置“等标期”的目的是什么?

答:“等标期”并不是一个法定概念,只是实践中大家约定俗成的一个称呼,指的是“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的这个法定时间。“等标期”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供应商有一个相对合理的时间去“消化”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从而编制出有质量的投标文件


8.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时,“等标期”是多长时间?


答: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是一致的)


9.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时,“等标期”是多长时间?


答: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10.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时,“等标期”是多长时间?


答: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11.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时,“等标期”是多长时间?

答:从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12.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3.设置招标公告期限的目的是什么?

答:一是给潜在供应商熟悉招标公告一个适当的时间,以免潜在供应商错失商业机会;

二是明确潜在供应商对招标公告质疑的时效期间起算点,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4.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5.设置招标文件提供期限的目的是什么?

答:一是给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一个适当时间,以免潜在供应商错失商业机会(杜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设置过短的招标文件提供时间来“控标”);

二是便于廓清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时效期间,即自供应商实际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这样可以防止供应商在开标甚至中标公告发布后,还在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以免少数供应商滥用质疑投诉权利,干扰招标投标程序的正常进行,影响采购效率。

16.中标公告期限为多长时间?

答: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7.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什么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答: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8.如何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答:(1)对政府采购目录中零起点的大宗货物采购项目,应当委托“厦门万翔网络商务有限公司”实施采购。

(2)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代理机构的专业领域、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投诉检举处理情况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等,从代理机构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采购人应通过一定内部程序择优选择5家代理机构,并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系统随机抽取代理机构特殊情况确需指定一家代理机构的,应作好会议记录,并将相关记录上传福建省政府采购系统。


19.评标方法有几种?

答:(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谈判、竞价平台采用的是最低评标价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公开招标、竞争性碰商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


20.政府采购与财政预算是什么关系?

答:政府釆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是单位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应先有资金预算,再有采购预算。

首先,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列入财政预算,并获得批准。采购人拟采购的项目,首先要编入本部门的部门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最后报同级人大审批。

其次,政府采购要将预算规定用途转变为具体商品。要通过政府采购法规定,严格采购项目的执行,从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采购项目按规定用途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预定目标。

第三,未编制年度采购预算及采购计划的项目可申请追加政府采购预算后编制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未追加的项目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21.如何编制好采购预算?

答:(1)各预算单位需按照《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部分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

(2)要以单位预算为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是单位预算的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在遵循预算编制原则的前提下,按照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预算的项目、名称、资金性质等内容,应与单位预算保持一致。

(3)充分做好市场调研,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应充分做好采购项目的前期询价和论证工作,尤其是对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要认真做好市场调查,真正做到货比三家,使预算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采购项目的真实情况,并将政府釆购预算纳入单位预算编制范围,做到“应编尽编、编细编实”。


22.线上采购和线下采购范围?

答:政府采购目前有系统釆购和纸质审批采购(即从2017年7月1日起,分为线上和线下采购)两种方式。目前除大宗货物、PPP项目及地产工业品采购填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表》送采购办审批采购方式或备案后实行线下釆购外,其余的货物、服务及工程类采购均在省政采系统实行线上采购。

(1)线上采购:

采购人将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登录系统填报采购计划,并上传资金依据等相关文件资料。根据文件规定,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依法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备案制。采购人在线填报实施计划表直接完成备案,财政部门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2)线下采购:

①对于大宗货物等办公设备的采购,采购人在填报采购实施计划表时,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充分考虑单位实际需求,严格控制采购数量;对于有特殊需求的办公设备,单位应将采购需求情况说明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由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区财政局审核。

②严禁超标准填报计划,对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资产,根据单位实际,从严控制,合理配备。严格控制政府采购中的超标准釆购、豪华采购和重复采购;严禁各单位配备、采购明显超出单位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如ipad、i phone、高档数码设备等。

③严格进口产品审批。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采购单位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手续完整、规范后,再根据应采用的采购方式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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