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绩效自评填报注意事项
说明:
1.单位自评指标的权重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如有特殊情况,一级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2.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项目总分=项目资金自评得分+绩效指标自评得分。
3.实际完成值需根据本年指标值完成情况进行填写,不能全部写百分数或完成。
4.自评得分要按照实际完成值占本年权重的占比进行打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