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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下称《规则》),这是我国首部全面规范电力市场计量结算的基础规则,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现货市场推行“日清月结”
在结算模式方面,《规则》明确,原则上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采用“日清月结”结算模式,非现货市场地区按自然月结算,辅助服务及零售市场则按各自规则清分后按月结算,统一了全国电力市场的结算周期和流程。
强化结算风险防控
《规则》要求交易机构组织开展结算风险评估;市场经营主体按规定交纳履约保函、保证金等结算担保品;电网企业对逾期未付款的市场经营主体,向交易机构提出结算担保品使用申请。
统一电费收付
结合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实际,《规则》规范了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收付流程要求,并首次在基本规则层面明确用户侧与电网企业电费收付流程要求,规范了增值税发票开具、电费结算协议签订、承兑汇票使用等管理内容。
据了解,各地电力交易机构正按《规则》梳理现行制度,确保全国市场交易统一规范运行。下一步,为打破市场分割和省间壁垒,实现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绿电绿证等各类市场的高效协同和有机衔接,国家能源局将不断健全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