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 1990 年代签证就逾期、非法居留的男子,一直在新西兰工作、纳税并在几个政府机构登记,但一直都没有被发现。
这是一位来自加纳的男子,他在 1993 年申请庇护未果,两年前又提出新的难民申请,然后才被发现并要被驱逐出境。
移民和保护法庭驳回了驱逐出境的决定。
它表示,这位 54 岁的老人现在很难在加纳安顿下来,也很难获得治疗中风所需的药物。结果,他获准留下来。
他的律师告诉法庭,他“真正害怕”返回并留在这里的部分原因是为了养活自己和住在加纳的四个孩子。
“他从未试图向新西兰当局隐瞒他的存在或逃避他的其他社会责任,”法庭被告知。
“他已向税务局缴税,并与陆路交通管理局和新西兰资格认证局等机构进行了互动,以获得出租车司机的资格并获得所需的运营执照。”
“上诉人现在已经在新西兰生活了30年,从未离开过。在情感、社会和实际层面上,新西兰就是他的家。”
法庭同意并表示,虽然在加纳重新定居的障碍并非不可逾越,
但他将缺乏社交人际网络,并且他在 2005 年中风,回到加纳可能会发现很难获得药物治疗。
经济状况又“危险”,可能会使进口药物变得更加昂贵,并使他无法找到工作。
“他在这里做过兼职和个体经营,与朋友和邻居的小社交网络过着平静的生活。
上诉人希望留在新西兰,因为这是他的家,他相信如果他返回加纳,他的健康和安全将会受到威胁,”法庭说。
“让无权留在新西兰的个人及时离开也有公共利益问题。
但是,法庭也观察到他当时与许多政府机构打交道,这些政府机构并没有做出任何努力曾经经强迫他离开。
而似乎他从未试图隐藏他的存在或以其他方式欺骗当局。”
“他通过工作和税收做出了贡献。”
“他并没有对新西兰的公共资金产生重大影响,而且除了选择没有移民身份而留在这里之外,他并没有做过其它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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