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对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的解读,集成电路(税目8542)原产地认定适用四位税号改变标准,现深圳海关按照政策集成电路执行以晶圆生产国为产地标准。
常见的集成电路货物标签关于产地标识一般有以下几种:
1.MADE IN XXX(XXX制造)。
2.COO(Country of Origin)指的是货物的原产地,即货物最初生产或制造的国家或地区。
3.COD(country of diffused)指的是货物的扩散地 (实为晶圆生产国)。
4.COA(Counrty of Assembly )指的是货物的组装地。
5.CCO(chip country of Origin) 晶圆厂国家。
我司目前政策执行原产地标准按照深圳海关执行标准申报,共有以下几种:
1、单一出现无标识晶圆生产国的按出现的国家申报,以MADE IN XXX或COO为准。
2、同时出现MADE IN XXX和CCO(chip Country of Origin),以CCO晶圆生产国为产地(主要为TI品牌居多)。
3、同时出现COA和COD,以COD为产地(主要品牌有ADI、ON、MAXIM、MICRON)。
4、如外箱标签有COO/COA,内盒标有COD,按COD来申报。
5、台湾产商品货物标签上原产地需标有:中国台湾、TAIWAN CHINA、TW、CN字样,。
6、进出口货物实质性改变的具体标准可查阅《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2号,2005年1月1日实施)。对于列入规定附件清单的货物,按照清单里的原产地标准执行。例如:税目8541(二极管、晶体管、发光二极管等)列入附件清单,适用“焊接、封装并满足从价百分比标准”,可以封装地为原产国。
以上情况货物报关进出口产地标准从即日开始执行,各位同事及相关合作伙伴请严格执行,以免申报错误通关延迟而产生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