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上海泽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高利利
实务文章,作者赐稿授权发布,供朋友圈转发分享。欢迎投稿:service@csrcare.com
导读
2018年1月15日,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有关内容进行修改的通知。主要修改内容有四点:
1、删除第七条第二款“鼓励用人单位购买、使用获得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2、删除第十一条(一)中第二款 工作场所存在高毒物品目录中的确定人类致癌物质(见附 件 3),当浓度达到其 1/2 职业接触限值(PC-TWA 或 MAC)时,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3、删除第十八条,将原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时更换,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4、删除附件3,并将原附件4改为附件3,原附件5改为附件4。
那么这修改的四点代表什么呢?
修订1
取消安全标志
删除第七条第二款“鼓励用人单位购买、使用获得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修订前: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鼓励用人单位购买、使用获得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解读
其实这一要求早在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第80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中就已明确表示废止《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1号发布)。
也就是说在2015年6月,用人单位在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对“安全标识”就没有明确要求了。本次修改也真正实现了安监总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
修订2
取消高毒物品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具体要求
删除第十一条(一)中第二款 工作场所存在高毒物品目录中的确定人类致癌物质(见附 件 3),当浓度达到其 1/2 职业接触限值(PC-TWA 或 MAC)时,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修订前: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按照识别、评价、选择的程序(见附件1),结合劳动者作业方式和工作条件,并考虑其个人特点及劳动强度,选择防护功能和效果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一)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劳动者应当根据不同粉尘种类、粉尘浓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种类及浓度配备相应的呼吸器(见附件2)、防护服、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具体可参照《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及维护》(GB/T18664)、《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B/T24536)、《手部防护防护手套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GB/T29512)和《个体防护装备足部防护鞋(靴)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GB/T28409)等标准。
工作场所存在高毒物品目录中的确定人类致癌物质(见附件3),当浓度达到其1/2职业接触限值(PC-TWA或MAC)时,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二)……
(三)……
(四)……
解读
删除的内容:采用1/2职业接触限值并没有明显的依据,故新规中做了删除。
修订3
修改“保管”;“更换”;“有效期”
删除第十八条,将原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时更换,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修订前: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已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存储条件,并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第二十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时更换。
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定期维护。
修订后:
第四章 劳动防护用品维护、更换及报废
第二十二条 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时更换,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定期维护。
解读
修改之前的十八条为“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已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存储条件,并保证其在有效期内。”与二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时更换。”的要求相似。
因此将二者合并符合客观规律,同时将保管、更换、有效期三者合并后放在第四章的第一条,也突显了保管、更换、有效期三个要素对于劳动保护用品的重要性。
修订4
删除附件3
删除附件3,并将原附件4改为附件3,原附件5改为附件4.
解读
与修订二相对应,因为删除了高毒物品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置要求,因此相应的附件也删除了。
接下来,干货来了,与《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相匹配的标准又有哪些呢?
通用要求 |
GB-T29510-201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
|
AQ-T3048-2013 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 |
|
呼吸防护 |
GB-T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
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
|
GB2890-2009 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
|
GB6220-2009 呼吸防护 长管呼吸器 |
|
GB30864-2014呼吸防护 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
|
GB-T32610-2016 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 |
|
防护服装 |
GB-T24536-2009 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
DL-T1238-2013 1000kV交流系统用静电防护服装 |
|
GB24539-2009 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通用技术要求 |
|
GB-T29511-2013 防护服装 固体颗粒物化学防护服 |
|
GB-T28895-2012 防护服装 抗油易去污防静电防护服 |
|
GB-T28408-2012 防护服装 防虫防护服 |
|
GB24540-2009 防护服装 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 |
|
GB-T23463-2009 防护服装 微波辐射防护服 |
|
GB8965.1-2009 防护服装 阻燃防护 第1部分:阻燃服 |
|
GB8965.2-2009 防护服装 阻燃防护 第2部分:焊接服 |
|
GB-T23464-2009 防护服装 防静电毛针织服 |
|
GB-T13459-2008 劳动防护服 防寒保暖要求 |
|
手部防护 |
GB-T29512-2013 手部防护 防护手套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 |
GB30865.1-2014 手部防护 手持刀具割伤和刺伤的防护手套 第1部分:金属链甲手套和护臂 |
|
GB28881-2012 手部防护 化学品及微生物防护手套 |
|
GB24541-2009 手部防护机械危害防护手套 |
|
AQ6103-2007 焊工防护手套 |
|
足部防护 |
GB-T28409-2012 个体防护装备 足部防护鞋(靴)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 |
AQ-T6108-2008 安全鞋、防护鞋和职业鞋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
|
GB-T31008-2014 足部防护 鞋(靴)材料安全性选择规范 |
|
GB-T31009-2014 足部防护 鞋(靴)安全性要求及测试方法 |
|
GB-T28287-2012 足部防护 鞋防滑性测试方法 |
|
GB-T28288-2012 足部防护 足趾保护包头和防刺穿垫 |
|
GB12011-2009 足部防护 电绝缘鞋 |
|
GB21148-2007 个体防护装备 安全鞋 |
|
GB21146-2007 个体防护装备 职业鞋 |
|
GB21147-2007 个体防护装备 防护鞋 |
|
耳部防护 |
GB-T31422-2015 个体防护装备 护听器的通用技术条件 |
GB/T 23466-2009 护听器的选择指南 |
|
头部防护 |
GB-T30041-2013 头部防护 安全帽选用规范 |
眼面部防护 |
GB32166.1-2016个体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职业眼面部防护具 第1部分:要求 |
GB-T32166.2-2015个体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职业眼面部防护具 第2部分:测量方法 |
|
GB30863-2014 个体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激光防护镜 |
|
GB-T3609.1-2008 职业眼面部防护 焊接防护 第1部分:焊接防护具 |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2018修订),及其以上所有标准原文都可登录合规网(www.csrcare.com)下载哦!
END
csrcare| 合规网
往期精选
图文编辑 | 符莉曼
文章转载请备注作者姓名以及出自合规网
© 合规网
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
www.csrcar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