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1日,大榭集司智能网联车辆示范应用项目顺利通过评审,成为《宁波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实施以来,宁波市首例获得政府官方授权和监管的自动驾驶车辆示范应用项目。评审过后,大榭集司可根据《细则》中“同品牌、同型号批次、同一自动驾驶系统版本”的“三同”原则申请更多的无人集卡示范应用牌照,进一步扩大示范应用规模。
自今年7月获得宁波市首批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牌照以来,大榭集司围绕集卡无人驾驶在港口运营场景中的具体应用规划,对高精度传感器布局、智能决策系统运行、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等进行了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了无人集卡在集装箱装卸调度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在港区复杂交通环境下行驶的安全性,实现了无人集卡与港口物流业务场景的深度融合。
此次,在宁波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运输中心、市交研中心、北仑区政府及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等有关专家的联合评审下,对大榭集司智能网联车辆示范应用项目的技术创新性与成熟度、与港区实际作业需求的契合度、网络通信的稳定性保障以及在复杂环境下车辆的可靠性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查,并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下一步,大榭集司将以此次评审通过为新起点,严格按照专家意见,对项目进行优化完善,积极稳妥地推进智能网联车辆在港区的示范应用工作,让智能网联技术切实在港区作业质效提升、安全生产保障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素材提供 | 黄泽亮 唐宇航 李嘉妮 徐仰龙(大榭集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