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对污染场地(毒地)了解有多少?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产业结构的改变,城市日益扩大,功能布局也不断调整,原来位于城市内的高污染、高耗能企业逐渐搬出中心地带,因此遗留了大量的土地。2001年中国城市“退二进三”的政策,到2008年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地淘汰高污染化工企业,都带来诸多污染企业搬迁。
这些土地由于曾经从事生产、贮存或堆放过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生过事故,土地存在了“已经存在或潜在的有害物质、污染物或可以导致污染的物质”。
什么是“污染场地”?
HJ682-2014《污染场地术语》的定义
术语 |
定义 |
场地Site |
某一个地块范围内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地块内所有构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 |
潜在污染场地 potential contaminated site |
指因从事生产、经营、处理、贮存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处置潜在危险废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造成污染,且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构成潜在风险的场地。 |
污染场地 Contaminated site |
对潜在污染场地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后,确认污染危害超过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又称污染地块。” |
在国际上,污染场地往往通称为“棕地”(Brownfield):
Brownfield is a term used in urban planning to describe land previouslyused for industrial purposes or some commercial uses. Such land may have beencontaminated with hazardous waste or pollution or is feared to be so. Oncecleaned up, such an area can become host to a business development such as aretail park[1].
“棕地”这个术语用于城市规划中,以描述之前用作工业或其他商业用途的土地。这样的地块可能已经被有毒有害的废物或其他污染物污染,或者有这样的潜在可能性。土地的再次利用变得困难,需要得到适当的清理。一旦被清除后,这样的地块可以被用于商业开发诸如园林化购物中心/商业区等。[2]

(来源:中国环保科普资源网http://www.hbkp365.com/kpzs/tltq/2014-12-10-1417.html)
污染场地是如何影响到人类健康?
场地的污染导致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进而影响了作物的生长,地下水径流中污染物随之迁移而进入地表水,污染了地表水体中的动植物而进入食物链;同时在土壤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在土壤开挖过程中或日常挥发中进入大气环境。
人体主要通过如下暴露途径接触到污染物:1)经口摄入,食用;2)皮肤接触,直接接触或土壤尘附着;3)吸入空气中土壤颗粒物;4)吸入室内空气中的污染物蒸汽,来自下层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物蒸汽;5)吸入室外空气中的污染物蒸汽,来自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污染物蒸汽;6)经口摄入地下水等。



(来源:HERA多层次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风险评估系统)
你我身边的污染场地有多少?
业内专家高胜达根据美国污染场地数量和中美两国制造业情况对比,对中国污染场地数量估计为30-50万块,这是不包括农业、矿山污染的工业企业污染场地数量估计[3],2014年,中国政府首次公布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
环保部自2006年起开始了全国土壤污染情况的调查,2008年开始对污染场地特别是城市工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进行系统调查。2012年6月4日《财经》杂志发出重磅大稿“毒地潜伏”,揭示中国大量毒地被开发为住宅用地,并发生过安全事故的情况,而政府对这些信息公开却尽可能的低调、保密[4]。
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
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从土地利用类型看,耕地、林地、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0%、10.4%。从污染类型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从污染物超标情况看,镉、汞、砷、铜、铅、铬、锌、镍8种重金属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7.0%、1.6%、2.7%、2.1%、1.5%、1.1%、0.9%、4.8%;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3类有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0.5%、1.9%、1.4%。[5]
(来源:新华社)
污染场地 or 毒地?修复or弃用?
“毒地”,在常州外校事件后,被媒体大量使用,让公众认为污染场地都是毒地。然而,“场地”是否确实属于污染且有危害以至于成为“毒地”,必须对场地污染的类型、范围、强度以及场地拟作用途进行判断,被污染对象可能会受到的损害风险;最终确定是否修复或者弃用的决策。而未有判断前,甚至连“毒源”及其危害、评价标准都尚未确定,一概而论称为“毒地”,是不妥的。

(来源:中国环境修复网,2015年前全国污染企业搬迁统计)
自2004年的北京地铁施工事件、2006年的武汉赫山地块事件,一直到2016年5月的常州农药厂毒校事件,随着企业的搬迁,城市的开发,将来我们会越来越多的接触到这样的原化工场地的地块再开发利用问题,而这样的地块往往被规划成为了商住用地。修复还是弃用?这并不是一个容易解答的问题。
“没有足够的技术储备和经济能力,最好少翻开那些已经严重污染的场地,不能修复赚了钱,还二次污染了环境”。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王金南教授如是说。[6]国外将可持续性修复定义为“实施修复技术带来的效果一定要大于修复工程的环境影响”,意指修复过程必产生不利环境影响,没有把握实现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影响就不要轻易的动工修复[7]。
在我国,污染场地具有污染范围广、修复体量大、污染历史久远、污染物复杂、污染程度复杂等特点,污染场地的修复工作从前期的调查、风险评估到修复方案制定、修复工程的实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武汉赫山地块土地污染修复工作,耗时3年,花费2.8亿元;南京某化工厂地块修复工作,调查至修复完成耗时3年,花费2亿元),不可一蹴而就。而且,修复过程可能增加了二次污染和污染物暴露的风险,进一步威胁人体健康,正如常州农药厂地块,在2015年进行过污染场地土壤修复调整工程,却未能阻止污染物对学生健康的影响。

(浙江农药厂修复现场,来源:浙江在线)

(武汉赫山地块修复工程现场,来源自网络)

(某化工场地地块修复施工现场,来源:某化工厂验收材料)
就我国污染场地修复产业现状来看,我国污染场地修复的相关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导致当前污染场地的调查与修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完善、场地修复资金落实困难、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工程应用经验不足、场地资料整合困难以及地下水修复被忽视等问题。”[8]
[1] From:Glossary of Brownfields Terms,Environmental Law Institute. Retrieved 2015-02-25.(Wikipedia)
[2] From:Glossary of Brownfields Terms,Environmental Law Institute. Retrieved 2015-02-25.(Wikipedia)
[3]《“毒地”之词应慎用》,来源:夏青说绿;
[4]《毒地不在远方,就在脚下》,作者:姚遥,来源:腾讯大家。Retrieved2016-05-16;
[5]来源:《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环境保护部,2014年04月17日,retrieved 2016-05-20.
[6]《“毒地”之词应慎用》,来源:夏青说绿;
[7]《“毒地”之词应慎用》,来源:夏青说绿;
[8]《中国污染场地修复现状及产业前景分析》宋昕、林娜、殷鹏华,土壤 (Soils),2015, 47(1):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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