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港直通仓项目招商公告
义乌港直通仓是义乌市2019年十大标志性项目之一,项目计划于2020年6月完成验收,7月份正式投入使用,现诚挚欢迎有意向、符合项目准入条件的相关企业参加本次招商。
一、招商项目介绍
义乌港直通仓项目由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项目位于义乌市福田街道,西城路以东,口岸路以西,紧邻义乌港海关监管区,距离国际商贸城直线距离1km,地理条件优越。
项目占地面积144000㎡,由综合配套服务楼、仓库、集装箱堆场等部分组成。仓库共7幢,建筑面积77482㎡。
二、招商对象
从事物流及相关行业(包括进出口公司、货代公司、报关行、船公司、供应链、物流配送、物流仓储等)的企业。禁止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已注销的、被相关职能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法院强制执行、经营异常或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准入。
三、准入条件
1.原则上要求企业税收缴纳地在义乌或入驻后将该企业(或相关企业)注册地址迁入义乌港,该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注:相关企业,是指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企业法人之间为配偶子女关系的企业,且企业类型为外贸、货代、供应链公司等(需提供相关证明)。
2.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企业社保人数≥5人。
3.直通仓仓储需求至少一个防火区(面积约2900㎡)。
四、优先条件
在满足准入条件的基础上,我司将优先考虑:
1.与义乌港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大型企业。
2.新承租义乌港直通仓配套写字楼或一期B座写字楼450㎡及以上的企业(约定三年内不得退租),承租面积大者优先,面积相同者按社保人数排名,此类情况原则上至多分配4个防火区。
3.愿以一期非招拍挂仓库置换直通仓仓库,置换后仓库需与义乌港开展业务合作并参与考核,置换比例高于1:1的企业,置换比例高者优先,此类情况原则上至多分配4个防火区。
五、选商标准
直通仓合作客户选择采用评分制,相关评分因素如下:2019年税收(可包括两家以内相关企业)、截止2020年3月31日社保人数(可包括两家以内相关企业)。2019年出口柜量、专线柜量、存量或新承租义乌港写字楼或配套用房面积、是否愿意以义乌港一期仓库置换、是否愿意与义乌港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对义乌港业务利润贡献度、跨境电商集拼等业务创新优势。
六、合作模式
直通仓采取合作运营模式,义乌港向合作企业出让直通仓堆位使用权并收取堆位使用费,合作期限为三年。在合作正常并持续深化的情况下,可优先续签。堆存费由基础堆存费和考核堆存费组成。
首年基础堆存费400元/㎡/年,基础堆存费原则上在入驻前一次性支付,企业也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提出按季度支付或按月支付,经义乌港公司同意后,适当收取一定操作手续费。
考核堆存费收取标准依据《仓储区业务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当年考核堆存费在考核周期结束后次年度一次性收取。考核内容主要由三方面组成:一是严格遵守公司安全、文明、环保考核要求;二是与义乌港在施封查验、物流资源交易、供应链金融方面开展多元化合作;三是与义乌港信息平台开发、智慧平台建设、海外仓发展方向等方面的契合度。
若客户在一期有仓库的,入驻直通仓原则上需以其部分或全部一期仓库置换,单一客户及其相关企业在义乌港一期及直通仓仓库总面积数应与其货量相匹配,单一客户及其相关企业在直通仓仓库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个防火区。
七、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非法人提交报名材料,需提供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表(详见附件)、2019年货量相关证明材料、企业2019年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及相关企业的:2020年3月份《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及2019年《纳税证明》等;《承诺书》。报名内容均需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发现造假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企业符合准入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义乌港将正式通知入围企业缴纳保证金。申请一个防火区(面积约2900㎡)需缴纳保证金15万元;申请两个防火区(面积约5800㎡)需缴纳保证金30万元(仅接受公账汇款),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若双方最终未达成合作,保证金全额退回。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4日工作时间内。
地点:义乌市诚信大道266号义乌港商务楼B幢317室
联系人:李先生 13586963880 陈小姐 15258997922
九、其他事宜
1.通过资格审查企业名单及正式入驻企业名单等后续事宜将在义乌港公众号(微信号:yw-port)上发布,敬请关注。
2.达成合作后,未经义乌港书面同意,入驻企业不得擅自将仓库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
3.本招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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