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部分咨询、检测机构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利用弄虚作假手段帮助企业篡改碳排放数据,严重干扰碳市场正常秩序。
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技术服务机构质量控制体系缺失,项目管理混乱,工作合规性、数据真实性难以保障。
工作责任不落实。部分核查机构为降低成本将核查业务层层转包,存在“代签”“挂名”现象。还有部分核查机构仅查阅企业提供的现成数据和资料,未核实数据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碳排放交易履约报告与核查所涉主体
MRV体系,即监测(Monitoring)、报告(Reporting)、核查(Verfication),是碳排放交易履约的核心环节之一。根据我国目前碳排放交易履约的要求,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排放报告,同时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核查结果作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依据。
其中,重点排放单位可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其编制排放报告或对碳含量进行检测,主管部门亦可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核查服务。
碳排放数据造假处罚依据
关于第三方机构的处罚问题
文章参考《独家|碳排放数据造假,各方主体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陈国强 殷音)以及第一财经
来源:环保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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