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我市召开批复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工作会议。
我市将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定为9.5%。今年市财政支出安排重点体现在支持“倍增计划”、民生事业等方面,其中,备受关注的民生支出今年预计将达281.1亿元。
2017年,市财政支出安排重点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支持开展“倍增计划” 加快打造智造强市
在继续安排科技东莞专项资金20亿元的基础上,新增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大力实施“倍增计划”,深入开展“育苗造林”“筑巢引凤”行动,加快高企培育及创新平台、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构筑智能制造新高地。
2
支持园镇统筹发展 推动区域协同进步
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扶持次发达镇产业发展资金池,坚持输血、造血两手抓;
安排5亿元,支持水乡管委会运营;
采用注资、贴息等方式,推动滨海湾新区、银瓶创新区、东莞港发展。
3
支持厚植开放优势 深化产业交流合作
安排3亿元,加快对外贸易发展;安排1.5亿元,支持企业创建品牌、发展电子商务及开拓境外市场。
4
支持环境综合治理 建设宜居现代都市
积极筹集项目资本金,大力推进水生态一、二、三期工程建设运营,确保年内新建不少于500公里、两年新建1800公里截污次支管网,加快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
5
支持民生事业发展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2017年,市本级民生支出为281.1亿元,比2016年增加25.2亿元,重点包括:
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3.5万元下调至3万元,
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10元/月提高至720元/月,
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上调至50元/人,
将低保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改由财政全额负担,
新设6.5亿元的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等,大力保障各项民生事业发展。
文章转自:东莞阳光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