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叶海荣
编辑 |丘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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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已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列为常规工作事项,采取“线上+线下”模式,综合运用大数据平台、视频监控、用能监控、走航监测等技术手段,加大执法检查、合规性核查力度,进一步强化自行监测全过程、全链条、全环节监管。
上两篇已总结了手工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常见不合规行为(手工监测篇)】、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常见不合规行为(废水篇)】常见不合规行为,本篇在梳理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文件要求基础上,结合绿咨力日常服务项目(现场合规评价)问题发现,我们尝试总结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的常见不合规行为(本文不讨论有主观意愿的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大家一起探讨。
现场安装常见不合规情形
监测站房内标气钢瓶无防倾倒措施;
安装位置距变径或烟气汇入位置距离不足烟道直径的4倍;
比对采样口与自动监测采样口平行或位于其上游(会相互影响);
比对监测采样口不密闭,负压会使得空气进入烟道稀释烟气;
采样管线常见问题:存在U型弯段、未全程伴热保温,这些均易在管线内形成冷凝积水,造成测量结果偏低。
日常运行常见不合规情形
仪器参数设置与验收文件、仪器说明书、技术标准要求不符;
更换分析仪表(颗粒物、气态污染物、烟气参数等)或变动采样点位时,未做验证,并重新验收及备案;
现场纸质版运行台账内的记录内容(质控部分)在数采仪中查询不到;
未按3个月至少一次的频次要求开展比对校验、全系统校准;
标准气过期使用、氢气发生器的变色硅胶变红未及时更换;
样品流经管路积灰或老化;
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报告,未采取其他应对措施(如采用手工自行监测、在规定时间内排除故障等)。
几点建议
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污染物自动监测与生产状况、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等都紧密相关,涉及内部外部多方的信息及时沟通,排污单位需建立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理顺流程,明确具体负责岗位及人员职责,明确日常管理要求及异常状况处置程序;
服务机构的选择。建议委托有资质、信誉良好、负责任的运维机构,核实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特别是现场实际运维人员的技术能力,确认材料留底存档,双方签署正式委托合同,详细规定服务内容、具体技术要求,以及定期考核标准,严禁再次外包;
监督运维单位。排污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决定了其在污染物自动监测相关事项都无法也不应当甩手掌柜。排污单位不能只是看到数据不超标就以为可以不管不问了,需按考核标准定期监督运维单位日常工作规范化状况;
引入独立监督机构。由于涉及到众多法规标准指南,有一定的专业性,且当下运维服务市场鱼龙混杂,如条件允许,建议引入独立的技术服务机构,由其代表排污单位开展周期性的现场监督考核工作,服务机构选择对了,事半功倍、省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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