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随附单证项目录入规范详解
报关单共包含表头、表体、集装箱、随附单证等6个章节,其中随附单证为基本申报项目之一。本文重点介绍随附单证相关栏目的填报要求及操作要点,共涉及7个关键字段。
操作通用提示
- 在任意字段内按回车键,光标将自动跳转至下一输入项。
- 完成所有录入后,在最后一个字段按回车,系统将自动保存内容至上方列表。
一、随附单证代码
- 该栏为有条件必填项,当监管证件有要求时必须填写。
- 可通过空格键调取参数下拉菜单选择,或直接输入代码或名称。
- 特别提示:加工贸易内销征税报关单,应填报“c”作为随附单证代码。
二、随附单证编号
- 该栏为有条件必填项,依据海关规定或实际业务需求填写。
- 支持最多32位字符录入。
- 多个单证编号需用冒号分隔,并对应商品项号。例如:202300362963对应G2品名。
三、关联报关单
- 填写与当前报关单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报关单号,手工录入。
- 最多支持18位字符。
- 常见场景:
- 加工贸易结转类货物,先办进口后办出口,出口报关单应填写对应的进口报关单号。
- 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先填出口报关单,再填进口报关单,并在后者中填入前者报关单号。
- 减免税货物结转出口(转出),先办理转入地进口手续,再在出口报关单中填写转入地报关单号。
- 暂时进出境货物,先出后进,后续进口申报时需填写原出口报关单号。
注意:拼单业务无需在此栏关联报关单,应在备注栏注明“几拼单”即可。
四、关联备案
- 填写与当前报关单有关联且业务规范要求填报的备案号,手工录入。
- 最多支持12位字符。
- 典型应用:
- 加工贸易结转货物或凭《征免税证明》转内销的货物,应填写对应备案号。
- 减免税货物结转进口(转入),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减免税货物结转联系函》编号。
- 减免税货物结转出口(转出),填写相对应的进口报关单“备案号”中的《征免税证明》编号。
五、保税/监管场地
- 根据实际业务或海关要求手工填写。
- 最多支持32位字符。
- 适用于保税监管场所间货物流转情形,需填报本方或对方场所编码。如保税物流中心(B型)填报国内地区代码。
六、场地代码
- 依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海关监管点,参照《海关货场代码表》准确填写。
- 适用于特殊监管业务场景。
- 最多支持4位字符录入。
七、信息计算说明(TIPS)
- 系统提供基础商品信息加总功能,仅作数值相加处理。
- 不涉及汇率换算或不同计量单位间的转换,请自行核对数据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