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进口食品报关新要求
2024年第105号公告:规范企业资质编号填报
自2024年9月5日起,海关总署对进口食品相关企业报关单填制提出新要求:
- “508-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项下的“企业资质编号”须填写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的18位统一编码。
- “509-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项下的“企业资质编号”应填报食品进口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案及查询指引
- 已备案的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其18位统一编码将由海关主动核发。相关信息可于2024年9月5日后登录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信息查询系统查看。
- 尚未备案的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食品进口商,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提交备案申请。
“互联网+海关”备案入口:http://online.customs.gov.cn/
- 进口食品相关企业备案信息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的“特定资质行政相对人名录”栏目进行查询。
查询网址:http://credit.customs.gov.cn/ccppwebserver/pages/ccpp/html/ccpp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