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通关三大协议签约指南:税费支付、无纸化通关与电子代理报关
企业清关前必备操作,提升申报效率与通关速度
为优化海关监管服务、降低企业成本、加快通关速度并促进贸易便利化,企业在进出口报关前需完成三项关键协议签约:税费支付三方协议、通关无纸化协议及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以下为具体操作指引。
一、税费支付三方协议签约
(一)签约前准备
- 须办理电子口岸法人卡(操作卡无法签约);
- 在支持新一代税费支付的商业银行开设账户(开户地区可与签约关区不同);
- 在开户行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案。
(二)签约流程
- 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
- 依次点击“业务应用”—“口岸执法申报”—“税费办理”—“货物贸易税费支付”—“三方协议信息”—“协议签署”;
- 选择“签约关区”和“签约银行”,勾选同意协议条款后提交完成。
(三)协议状态说明
- 未签约:协议暂存,尚未提交申请;
- 签约处理中:已提交申请,等待海关或银行审批;
- 签约失败:审批未通过;
- 签约成功:海关与银行均已审批通过。
二、通关无纸化协议签约
操作要求与流程
- 必须使用法人卡进行签约(操作卡无效);
- 登录“单一窗口”—“业务应用”—“口岸执法申报”—“货物申报”—“通关无纸化协议”—“三方协议签约”;
- 阅读并同意协议内容后点击“签约”完成提交。
注意事项
- 签约需海关审批,解约无需审批;最终状态为“签约海关审批”或“签约海关退单”;
- 仅“签约海关审批”状态可发起解约,“签约申报”“签约已发往海关”“签约海关入库失败/成功”等状态不可解约;
- 签约关区默认读取企业法人卡注册地海关,协议全国有效;
- 若企业存在双海关编码(双号并行),需确保报关单与三方协议中的海关十位编码一致,避免提示“通关无纸化三方协议不存在”。
三、电子代理报关委托
(一)发起委托
- 可使用操作员卡发起,支持由报关行或境内收货人发起委托;
- 登录“单一窗口”—“业务应用”—“口岸执法申报”—“货物申报”—“报关代理委托”—“委托关系管理”—“发起委托”—“发起”。
(二)确认委托
- 登录“单一窗口”进入“报关代理委托”模块;
- 选择“确认委托”—“查看委托关系详情”;
- 可启用“开启委托协议自动确认功能”,提高效率;
- 确认无误后点击“接受”完成委托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