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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速递】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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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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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2号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5号)配套执行

海关总署发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5号)相关规定,海关总署公布配套执行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标准分为高级认证和一般认证两类,具体内容可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并下载。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doc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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