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原产地管理办法实施
海关总署令第228号自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8号),该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相关内容可参考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的附件文件。

青岛海关12360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8号),该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相关内容可参考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的附件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