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携带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规定详解
个人物品合理数量范围内可免税,超出需申报并可能征税

个人携带或邮寄进境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如CD大碟、海报、漫画书等,属于海关监管范围。根据相关规定,个人自用进境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次限值10册以下(含10册),超出部分需办理退运或按货物报关;其他印刷品和音像制品,如音像光盘,每人每次限20盘以下(含20盘)。若内容涉及国家禁止传播的信息,则严禁进出境。
在合理数量范围内且用于个人自用的印刷品和音像制品,通常可免税放行;若明显超出自用范围或存在商业用途嫌疑,海关将依法征税或要求退运。请旅客如实申报,避免因违规造成不便。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