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CEPA项下新增及修订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发布
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海关明确执行细则
根据12360海关热线发布的消息,自2017年1月1日起,港澳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新增及修订部分货物的零关税原产地标准正式实施。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推动内地与香港贸易便利化,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CEPA作为内地与香港之间的重要经贸合作框架,持续优化货物贸易规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香港产品以零关税进入内地市场。相关企业可依据最新原产地标准申请关税优惠,具体商品范围及技术要求由海关总署依法公告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