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海关新政解读:无纸化通关、外商投资备案与中韩原产地电子系统上线
三项新规助力贸易便利化,优化企业通关与注册流程

2017年2月,海关总署陆续发布多项公告,推进通关便利化改革,优化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并启动中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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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通关作业无纸化适用范围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8号,通关作业无纸化适用范围已扩展至所有信用等级企业。企业与直属海关及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签订电子数据应用协议后,可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无纸化通关,无需重复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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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材料要求
依据公告2017年第9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审批制转为备案制。企业在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时,原需提交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批准证书复印件”调整为可提交备案回执等文件。港澳台投资企业参照执行。
3
中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运行
自2017年2月8日起,亚太贸易协定项下中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上线,实现两国原产地证书信息实时传输。海关总署同步明确报关单填制规范、证书核对规则及集装箱货物直接运输要求。

来源: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