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地海关密集查获并退运“洋垃圾” 总量超千吨
烟台、黄岛、大连等海关严查进口固体废物,筑牢国门生态安全防线

7月2日,在烟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烟台海关对6个集装箱加施关封,内装152.6吨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将在监管下退运出境。该批货物于2018年12月以“铅矿砂”名义申报入境,查验时发现夹带废金属状物质。经鉴定为铅酸电池回收产生的铅泥及冶炼炉渣,属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6月25日,黄岛海关查实一批重达136.5吨的贝壳类货物为禁止进口固体废物。该批货物为马氏珠母贝加工后剩余贝壳,未经深加工处理,部分附着藤壶等杂质,经鉴定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类别。

6月20日,黄岛海关在一批5万吨球团矿中发现夹杂塑料袋、木块、矿泉水瓶等生活垃圾。卸货完成后,海关将货物暂扣锚地,组织连续48小时分拣作业,共清理垃圾1083公斤、123袋,并已随原船退运出境。

同日,嘉兴海关依法退运来自加拿大的104.5吨旧瓦楞纸箱。查验发现其中混有大量废塑料、废金属等夹杂物,超出《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被认定为“洋垃圾”并实施退运。

7月1日,厦门海关东渡海关查获66吨“初级形状已塑化聚氯乙烯”。货物包装无标识、颗粒不均,不符合“三统一”标准。送检确认为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存在较大环境与健康风险,现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6月25日,深圳海关蛇口海关查获25吨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再生胶粒,经实验室鉴定属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货物将作退运处理。

6月17日,大连大窑湾海关查获66.04吨含锌矿渣、矿灰及残渣。申报品名为“氧化锌粉”,但实际呈淡绿色、颗粒粗大,与正常氧化锌特征不符。经鉴定为第九类危险品,属禁止进境固体废物。

6月12日,大连海关完成对1994.48吨铝废矿渣的退运监管,涉及75个集装箱,系今年退运规模最大的单批次“洋垃圾”。大窑湾海关将持续强化风险研判和环保检验,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

5月30日,南京海关连云港海关查获103.86吨含氯、氟等有害元素的固体废物,共5个集装箱。此类物质在冶炼过程中易腐蚀设备,并通过废气、废渣污染空气与水源,危害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目前已移交缉私部门。

6月12日,连云港海关查获370.31吨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企业申报为“镍精矿”,但货物颜色异常,非主产区装运。经鉴定实为含铜污泥,属禁止进境类固废,已依法处置。

6月16日,二连海关在旅检渠道查获废旧手机28部、废旧手机电池364块,总重7.8千克。根据《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废电池属于禁运品类。其含有铅、汞、镉、多溴联苯等有毒有害物质,极易造成环境污染。
来源: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