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就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海关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5号)启动修订,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 登录海关总署官网(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 > 信息公开 > 征求意见”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 发送电子邮件至:gwgk@customs.gov.cn;
- 邮寄书面意见至: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办公厅,邮政编码100730,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对照表.doc
可查阅通知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