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取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有效期
新政实施,简化流程降低企业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19年第213号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简化办事程序,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全国范围内取消报关企业和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注册登记改为长期有效。
二、公告发布前已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且有效期在2019年12月1日之后的企业,无需换证,可正常办理各项海关业务。
三、2019年11月30日前注册有效期已届满的报关企业及分支机构,如需重新开展代理报关业务,须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或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