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96号: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2019年第196号公告,为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明确相关进出口管理要求,海关将依据目录内容对涉及产业政策的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对于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的项目,依法不予办理通关手续。
该公告旨在加强进出口环节与国家产业政策的衔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具体商品的归类及监管措施以最新版《目录》为准,企业应对照目录及时调整进出口计划,确保合规申报。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