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鲜枣获准出口澳大利亚
海关总署发布输澳鲜枣植物检疫要求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中国海关总署与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签署的《关于中国鲜枣输往澳大利亚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鲜枣出口澳大利亚。
一、检验检疫依据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澳双方签署的植物检疫议定书。
二、允许出口商品名称
鲜枣(学名:Ziziphus jujuba Mill.,英文名:Jujube)。
三、企业注册要求
出口果园、包装厂及检疫处理设施须在中国海关注册。中方将在出口季前向澳方提供注册企业名单,包括名称、地址和注册编号,确保产品可追溯。
四、需管控的有害生物名单
(一)检疫性有害生物:山楂叶螨、猖獗星粉蚧、番石榴实蝇、桔小实蝇、枣实蝇、瓜实蝇、桃蛀果蛾。
(二)限制性有害生物:茶黄蓟马。
五、出口前要求
(一)果园管理
出口果园须在海关监督下实施病虫害综合管理,包括监测、化学或生物防治、田间卫生管理等,并保留农药使用记录(含药剂名称、有效成分、施用时间与浓度),应要求提供给澳方。
(二)主要有害生物防控措施
1. 实蝇类(桔小实蝇、番石榴实蝇、瓜实蝇):
鲜枣须来自北纬33度以北的非疫区,或实施冷处理。若非疫区监测到实蝇,须在48小时内通报澳方,并启动疫情应急处置。疫区鲜枣暂停出口或经批准的除害处理后方可出口。
冷处理标准:果肉温度1.11°C以下持续14天以上,或1.67°C以下持续16天以上,或2.22°C以下持续18天以上。
2. 枣实蝇:
仅新疆吐鲁番以外地区为认可非疫区。一旦发现疫情,须48小时内通报并暂停出口,直至完成调查与处置。
3. 桃蛀果蛾:
须来自经澳方认可的非疫区、非疫产区,或实施系统控制措施的果园。若发现该虫,立即暂停贸易,经根除或有效处理后恢复。
4. 山楂叶螨、猖獗星粉蚧、茶黄蓟马:
须通过标准化生产管理进行防控,发现问题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包装厂管理
包装须在海关注册的包装厂进行,厂区及冷库须保持良好卫生,防止再感染。加工过程中应剔除病虫果、烂果、枝叶、土壤等杂质,并进行采后杀菌处理。包装后应单独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四)包装材料要求
包装材料应清洁、无使用历史,符合澳大利亚植物检疫要求。通风孔须用防虫网(孔径≤1.6mm)、塑料衬里或胶带密封,或在封闭环境中包装。木质包装须符合ISPM 15标准。每个包装箱须标注水果名称、原产国、产地(省、市)、果园/包装厂注册号,并标明“Exported to Australia”。
(五)出口前检验检疫
每批货物须由海关或授权人员抽检至少600个果实,确保不携带检疫性及限制性有害生物,无植物残体、杂草种子、土壤,果实表面清洁。
(六)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合格货物由中方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Chinese Jujubes from China to Australia, and is free from any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Australia.”
实施冷处理的,须注明处理温度、时间、设施编号、集装箱号及铅封号;运输途中冷处理的,须注明“SUBJECT TO IN-TRANSIT COLD DISINFESTATION TREATMENT”及相关验证信息。来自非疫区的,须在证书中注明。
六、澳大利亚入境查验及不合格处理
货物抵达澳大利亚口岸后,将接受澳方植物检疫查验。
如发现来自未注册企业,或检出活体检疫性有害生物、管制物品等不符合项,澳方将采取退运、销毁或除害处理措施。若发现实蝇或其他重大疫情,将与中方协商应对方案。
七、澳方验证机制
贸易启动前,澳方可通过文件审核或实地考察方式,对中国鲜枣出口检疫体系、果园认证、出口检验及出证流程进行评估。中方须保存防控记录,并按要求提供防控计划资料。
海关总署
2025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