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营养成分表标签制作规范详解
依据国家标准GB28050-2011及GBZ 21922-2008的合规要求
一、需标示营养成分表的食品范围
除符合豁免条件的预包装食品外,其余所有食品均须在标签上标示“营养成分表”。

二、营养成分表标示基本要求
- 标签应使用中文;若同时使用外文,内容须与中文对应,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 标示位置应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包装上。
- 必须强制标示能量和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当标示其他成分时,上述五项需加粗显示。
- 若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须明确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
- 以“份”为单位标示时,应注明每份食品的具体量。
三、营养成分表格式规范(参照GB28050-2011附录B)

- “营养成分表”字样不纳入表格内部。
- 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为必标项目;若额外标示其他营养素,此五项须加粗突出。
- 营养成分的排列顺序、单位、修约间隔及“0”界限值应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参考GB28050-2011表1):

- 顺序不可更改,正确顺序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
- 能量单位可标示为“千焦”或“kJ”(k小写,J大写)。
- 修约间隔:1表示保留整数,0.1保留一位小数(0不标示为0.0),0.01保留两位小数。
- “0”界限值规定:如蛋白质含量≤0.5g/100g,则可标示为“0”,而非“0.0”。
四、营养素参考值(NRV)计算方法(参考GB28050-2011附录A.1)
NRV% =(食品中某营养素含量 ÷ 该营养素NRV)× 10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例如:能量2000kJ,NRV为8400kJ,则NRV% = (2000÷8400)×100% ≈ 24%。

五、能量守恒公式(依据GBZ 21922-2008表1)
能量(kJ)= 蛋白质×17 + 脂肪×37 + 碳水化合物×17 + 有机酸×13 + 膳食纤维×8 + 乙醇×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