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进口清关指南:合规申报与标签要求
涵盖国标、HS编码、清关资料及标签规范要点
一、涉及的主要国家标准:
GB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3061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29924-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
GB26687-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GB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二、常用HS编码及申报要求:
根据产品特性选择对应HS编码,常见申报编码为:3302109090(其他生产食品用混合香料及制品)。

注意:申报时需明确配料百分比,总和应为100%。
示例:
1. 品名:蜂蜜味香精
2. 成分:丙二醇94.3%、乙酸乙酯3.7%、乙酸异戊酯1.2%、水0.8%
3. 用途:用于一般食品制造添加,提升香味,建议用量0.05%-0.1%
4. 酒精含量:无
5. 品牌:无
6. 型号:SF20 371
7. 包装规格:10kg×120
三、进口清关所需资料:
申报要素、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提单、合同、装箱单、发票、情况说明(按格式填写)
原产地证、分析报告(或检验报告)、生产日期证明、产品规格书/成分报告
收发货人备案信息、营业执照、销售记录(非首次进口需提供)
报检专用表格(格式区别于一般食品)
中文标签(须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
注意:货物放行后提交海关的卫生证书货物清单仍采用一般食品格式。
四、标签制作要求(依据GB7718-2011、GB29924-2013):
(一)基本要求

(二)面向生产经营者的标签内容:
- 核查配料中是否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物质(参照GB2760-2014)
- 必须标注内容包括:“食品添加剂”字样、品名、通用名、型号、原产国(台湾地区标注原产地)、生产批号、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商名称/地址/电话、进口商名称/地址/电话、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方法及必要警告信息
- 中文标签不得使用繁体字
(三)面向消费者直接使用的标签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