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士基提单及联合舱单更改指南
更改流程、注意事项与限制项目说明
一、马士基提单资料更改流程
需将3份正本提单及保函准备齐全,并通过邮件与马士基确认后提交。待其完成更改,向马士基索取更新后的正确海洋提单。
二、联合舱单可更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进口更改联系人信息
黄锦峰 021-65950611(huangjf@unisco.com.cn)
| 注意: | |||
| 1.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海关不受理更改业务。 | |||
| 2. 上述指令须以船公司邮件形式发送的更改指令为准。 | |||
| 3. 所有更改必须一次性申请,若发生二次更改,将被移送调查科,并处以6000至30000元罚款。 | |||
| 4. 整票垃圾舱单删除申请须在船舶靠港后两周内提出,逾期可能被移送调查科。 |
(二)改舱单情况说明书写要求
1. 标题:情况说明(宋体,居中,二号字)
2. 致:上海海关(宋体,四号字)
3. 正文内容格式:宋体,四号字
提交时所附提单复印件必须为船公司已确认更改完毕的正确版本。
三、联合舱单不接受更改的项目
1. 提单号
2. 目的港由上海改为内地或国际中转
3. 国际中转删单
4. 发货人、通知方信息
5. 不同航次信息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