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段准入”监管改革:提升通关效率,优化贸易环境
海关深化业务改革重要举措,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两段准入”是海关全面深化业务改革的重要内容,旨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该模式以进口货物准予提离进境地口岸监管场所为界,分阶段实施两类监管作业,分别对应“是否允许货物入境”和“是否允许货物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使用”,简称“第一段监管”和“第二段监管”。
什么是“两段准入”?
海关在进境地口岸与目的地之间分两段实施准入监管。企业在完成相应监管程序后,可凭海关通知提离货物并进行后续处置,实现“准予进入关境”与“准予进入中国市场”的有序衔接。
第一段监管:准予进入中国关境
指货物完成必要口岸检查后,获准提离进境地口岸监管区域。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即可:
- 无海关检查要求;
- 仅有口岸检查且已完成,或申请转场至具备条件的场所完成检查;
- 仅有目的地检查要求;
- 同时有口岸和目的地检查要求,已完口岸检查,或经申请合并实施并完成检查。
第二段监管:准予进入中国市场
指货物提离口岸后,凭海关放行通知进行销售或使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 目的地检查已完成;
- 涉及监管证件的,相关证件已核销;
- 需合格评定的,评定程序已完成。
案例说明:泰国鲜柚快速入市
以郑州机场进口的一批泰国新鲜柚子为例。2023年11月3日,郑州海关启动“两段准入”信息化监管试点。企业在申报时勾选“附条件提离申请”,系统命中需取样送检。海关取样后,企业将货物提离至指定存储地。11月5日,检测结果正常,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单》,货物正式进入国内市场销售。
“加减法”效应: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对海关而言:
- 聚焦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口岸安全(+)
- 推动关检深度融合,流程更顺畅(+)
- 压缩通关时间,优化资源配置(-)
- 减轻口岸监管压力,实现“减负”(-)
对企业而言:
- 通关更加便捷,减少等待(+)
- 降低滞港成本,节省仓储与时间(-)
“两段准入”通过科学分段监管,实现了“加的是安全与便利,减的是时间与成本”的政策目标。
注意事项
- 货物虽可提离口岸,但在完成全部通关手续前仍受海关监管,企业不得擅自销售或使用。
- 被布控需取样送检的货物,在完成口岸检查且结果正常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附条件提离,前提是企业承诺在实验室结果确认前不销售或使用。
- 同一批货物如需口岸和目的地双重检查,企业可申请在进境地合并实施。
- “目的地海关”为企业申报的境内销售或使用地主管海关;若该地为主管海关所在地,可在进境口岸同步实施目的地检查。
“两段准入”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海关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海关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企业需求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提升跨境贸易效率,稳住外贸基本盘。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