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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

【加工贸易】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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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

海关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新模式

优化资源配置 降低运营成本 提升通关效率

政策介绍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是海关总署2025年重点推进的改革举措。该模式由传统的合同或企业为单元管理,升级为以企业集团为单元的整体监管,顺应集团化运营趋势,推动保税料件在集团内部自由流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


政策解读

什么是“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指海关以企业集团为监管单元,依托信息化系统,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实施一体化、集约化监管的新型加工贸易管理模式。

“企业集团”的定义是什么?

指以资本为主要纽带,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组成的具有共同行为规范和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申请条件

  1. 成员企业海关信用等级均需达到一般认证及以上;
  2. 集团内部货物流、数据流清晰完整,耗料可追溯,满足海关监管要求;
  3. 不涉及国家限制资质的加工贸易货物。

主要优势

1. 货物存放自主化

加工贸易货物可在成员企业备案场所自主存放,并做好记录。

2. 保税料件自由流转

同一集团内成员企业间可直接流转使用保税料件。

案例:某试点企业此前需将料件退运出境再进口,物流成本高。改革后实现集团内自由调拨,预计每年节省流转成本超50万元,生产效率提升10%以上。

3. 料件串换便利化

允许在同一集团成员企业间进行保税料件之间、保税与非保税料件之间的串换,企业可自行操作并留存记录。经授权,来料加工保税料件也可串换。

4. 外发加工免备案

成员企业间外发加工无需向海关备案,全部工序外发免予提供担保。加工成品、剩余料件及边角料等可不运回原企业。

案例:某集团试点后免除保证金缴纳和备案手续,预计保税物料流转时间缩短50%,年节约资金占压约30万元。

5. 不作价设备集团内调配

处于监管期内的不作价设备可在成员企业间结转使用,须符合规定用途。

6. 内销便利:先销售后补税

允许先行内销保税货物,后续集中办理征税手续。

案例:企业享受“先内销后集中补税”政策,灵活安排国内市场销售,缓解资金压力,降低报关成本,加快内销响应速度。

7. 担保方式多元化

支持保证金、银行/非银机构保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保险保证等多种担保形式。

改革成效

该模式破解了保税料件无法直接流转的瓶颈,促进集团内部资源高效配置,提升供应链稳定性。通过减少手续、降低成本、释放资金,增强企业市场活力与竞争力,推动加工贸易向集约化、一体化发展,实现海关监管创新与企业降本增效双赢。

供稿:烟台海关、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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