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制度详解:韩国进出口安全管理认证体系
涵盖评审标准、认证等级及中韩互认便利措施
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是韩国关税厅依据法律遵守度、内部控制系统、财务健全性和安全管理四项公认标准,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查并予以认证的制度。该制度自2009年4月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出口企业、进口企业、报关企业、保税区运营商、保税运输商、货物运输中介商、船舶公司、航空公司和装卸公司等九类主体。截至目前,韩国共有533家AEO认证企业。
韩国关税厅为AEO企业提供简化查验、程序便利、资金压力缓解等多项优惠政策,并实行差异化风险管理。同时,AEO企业可享受与多个国家海关互认带来的通关便利。
截至2013年6月,中韩两国海关已签署AEO互认安排,中国海关将韩国认证的“进出口安全管理优秀企业”视为AEO企业,韩国海关则认可中国海关AA类企业为AEO企业。双方相互提供以下通关便利:降低查验率、简化单证审核、优先通关、设立海关联络员协调解决通关问题、特殊时期优先处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