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于14日宣布,自5月15日起,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实行“全年365天无休、货到监管场所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的作业模式,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
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政策要求。此前发布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优化通关、质检、退税等管理方式,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及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型贸易业态发展。
针对社会关注的“海关周末不办公影响电商销售”问题,海关总署澄清,自2012年8月起已在杭州、宁波、郑州、上海、重庆等地开展跨境电商试点,并实施非工作时间预约通关机制,保障企业通关需求。
此次改革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延长服务时间、压缩通关时限,体现海关对跨境电商发展的支持力度。海关总署强调,上述通关时效为刚性要求,但因查验发现问题、需价格核查或后续处置的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