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贸易便利 提升开放水平
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其通行效率与管理水平直接体现对外开放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持续推进口岸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已拥有293个对外开放口岸,在对外经贸发展和国家安全保障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然而,当前仍存在执法体制不健全、通关环节多、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制约了货物流通与人员往来。同时,随着国家安全内涵扩展,口岸在安全管控方面的任务日益加重。
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黄胜强指出,我国外贸正处于传统优势减弱、新动能尚未 fully 形成的转型期,叠加内陆与沿海开放不协调等问题,亟需加强口岸工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日发布的政策文件从优化服务、强化建设、深化协作、扩大开放、夯实基础五方面提出要求,既部署清理整顿收费等即期举措,也统筹推进全国一体化通关改革、促进互联互通等中长期任务,兼顾现实需求与长远发展。
在优化口岸服务方面,将再取消一批涉及通关及进出口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属地管理、前置服务、后续核查等方式,推动非必要现场执法前推后移,最大限度减少现场干预;清理进出口环节服务收费,坚决取缔“红顶中介”;全面推进通关无纸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黄胜强表示,这些措施聚焦支持外贸发展、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服务企业通关需求,将有效激发外贸活力。
在口岸布局方面,文件明确要完善“一带一路”沿线内陆地区口岸体系,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开放门户;在沿海打造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枢纽型水运、航空口岸和区域口岸集群,构建陆海空统筹、东中西互济的开放新格局。
业内专家认为,我国现有口岸主要集中于沿海沿边地区,面对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亟需优化通关体制机制,提升内陆口岸功能与开放水平。
黄胜强介绍,现行法律将口岸定义为人员、货物和交通工具直接进出境的港口、机场、车站等,限制了内陆口岸的发展。目前通过设立临时口岸实现内陆开放,未来将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系统解决内陆口岸布局问题。
“十三五”期间,口岸发展将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在沿海地区打造枢纽型口岸,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在沿边地区深化与周边国家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在内陆地区推进立法改革,扩大铁路口岸开放,完善口岸网络。
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协同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站式作业”和一体化通关等关键改革,力争早日释放改革红利,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