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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关总署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的解读

关于海关总署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的解读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20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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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4号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

海关总署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2015年5月1日起,出口退税专用纸质报关单不再签发

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4号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减轻企业负担,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海关总署决定:自2015年5月1日(含)起,对出口货物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并停止向国家税务总局传输出口报关单证明联相关电子数据。海关总署将统一向国家税务总局传输出口报关单结关信息电子数据。


对于2015年4月30日(含)前已出口的货物,相关企业须于2015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到海关打印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原纸质签发系统将于6月1日起正式停用。


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暂不调整,仍按现行规定打印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5年4月22日

解读

jiedu


海关解读《关于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的公告》


一、公告中“5月1日”时间节点指出口货物实际离境且报关单已完成出口结关。


二、结关日期晚于2015年5月1日的报关单,如需修改或撤销,企业无需交回出口退税联。


三、结关日期早于2015年5月1日的报关单,若发生遗失或需修改重打,仍按原有规定办理。


四、暂时进出境货物、修理物品等非结汇类报关单打印不受企业外汇管理类别及本次公告影响。


五、2015年4月30日(含)前结关的报关单,请企业在5月1日至5月31日过渡期内完成出口退税联打印。


六、外汇管理类别为非A类的企业,仍需打印结汇证明联。报关单位须持打印清单、报关单海关作业联及企业外汇管理类别证明,前往海关办理人工签发手续。


七、企业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办事服务—信息查询—通关状态查询”功能,实时查看报关单结关状态。

来源:中国海关杂志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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